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北京人,现为美国某大学的在读研究生,在读期间,因为一时糊涂,盗取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并盗用了该同学的信用卡,事发后,被警察带走,因为当天时间太晚,在警察局呆了一晚上,第二天法院开庭,但是当天并没有宣判结果,而是释放了小黄,过了几天,法院再次开庭,宣判了结果:因为是初犯,所以从轻处理,没有进行任何处罚,并且撤消了该案件。并且,他归还了笔记本,并且偿还了所刷信用卡金额。同时,学校给予了留校察看的处分,处分时间为2011年5月-2012年12月(大约1年多时间)情况如上所述,想咨询以下问题:(1)、这个国外的违法记录和学校的处分会不会记入中国的档案?(咨询了一些朋友,说是国内的公安系统里面会有记录,那么请问会不会记入国内的个人档案?)(2)、如果会记入个人档案,请问这些记录是通过何种途径记入个人档案的?(3)、这些违法记录对今后回国的发展有何影响?(4)、如果有违法记录,还可以考取公务员或者进入企事业单位吗?(5)、哪些单位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记录》?问题比较多,辛苦了,期待回信,谢谢!

其它综合
2011-10-17 10:20: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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