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Sir
我欲购买朋友的二手毛坯房,他已经一次性付款买下来,但是只有1年的时间,现在出售还需要缴纳营业税。
他告知:我购买只需要30%首期,余款无需向银行做按揭,只需要双方协议每个月的供款,这样我可以省下银行的贷款利息,我不知道法律上是否允许这样做?
另外,因为房产证需要5年后过户给我才能避开营业税,这样的情况下,在整个交易,我需要做些什么才能全面保证我的利益,例如,签订一些协议或合同。
最后,在购房的全过程,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如果不去公证,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以后万一出现任何争议,需要仲裁或诉讼是否有效的呈堂文件呢?
期待并感谢您的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