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们是国有企业员工,我们企业近来对职工工资进行调整,员工工龄工资每年30元补助,但对于2003年后调入该企业的员工工龄不预累计(据说是2003年一批职工进行了工龄的买断,无法确认),我是04年调入该国营企业,按此规定我以前20年的工龄均不予以计算,没有一分补助,请问: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0-15 19:53: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