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月钱经中介与人(委托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掉了一套房子,买房人字是签在委托人处。现在买方反悔不想购买此处房产,买方认为当是就是在委托人处签字,而且没有委托书,所以购房合同无效,因此他想让我退还2万定金。我认为我只是委托卖房人,所有手续都是中介在操作,我也有损失,我耽误了一个月时间,所以这定金要退还也应该中介承担,请问这种理由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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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方理由不能成立,应承担违约责任,建议直接电话联系,可委托处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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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房合同的认定为准,合同规定的违约事由可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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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为准,买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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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可以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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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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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