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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通过中介签订《房产买卖中介合同》,并且交定金11万,有中介开的正规收据,因此房有贷款,协议上规定房主2011年8月20日之前还清贷款,但是至今房主仍未清贷,合同上有规定一条:买卖双方应积极配合并亲自到场办理过户、贷款及代收代付相关手续。如不按约定办理,则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该房地产售价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守约方有权视为违约方拒绝履行本合同。请问我现在是不是有权提出不购买此房,因为现在是卖方不配合办理手续,并且也不退钱,因为有中介开出的正规收据,我想问我可不可以直接找中介追回定金及中介费?谢谢!我要起诉的话,应该起诉谁?这类官司大概打多长时间?

民事相关
2011-10-15 21: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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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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