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在购房时,原先售楼小姐是说实行人车分流的,刚开始也是这样做的。可从9月开始突然进行了改革,在小区的中心位置(儿童游乐场和活动中心旁)的那条道变成了主车道,和摩托车的临时停点。他的这个改革没征求过业主意见,就开始实行了。我们许多业主对他的做方都十分的不满意,也去物业反应过。可昨天物业的回复是这是开发商决定,他们无法更改,再说以在游乐场和活动中心旁安置了护栏,只要业主看护好小孩就没什么问题了。我想问的是开发商和物业的这种做法对吗?我们业主又应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