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以下问题想咨询您,不知道能否得到您的解答:我目前是在佛山一家纺织印染企业的员工,我是08年4月8日入的厂。目前底薪是3500.加上工龄,全勤约在4000左右。我们公司与我们签合同都是一年一签,而且所有员工的合同书上注明的底薪都是佛山的基本底薪,即1100.由于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裁员。我也在公司裁员的范畴内。不知道公司现在裁员应怎么样赔偿我们这些劳工。如能得到您的解答,不胜感激还有,如果公司宣布放假,叫我们在家等通知开工,公司是否应该每月发放我们的保底工资,又应该怎么发放。真诚期待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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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裁员,应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每月发放你们的保底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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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裁员,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放假期间,要支付佛山的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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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1年1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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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公司经营性倒闭的,需要结合员工工龄支付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2、公司要求员工待岗的,没约定待岗工资的,一般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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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