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专家好,孩子在托儿所吃午饭后,磕到桌脚,老师当天就告知我了,当时只是有淤青,,孩子也不觉得什么,后来淤青变大,,二十几天后淤青消退后才发现脸颊留一个坑,,不说话看不到,说话或笑的时候就很明显。|||和托儿所的老师院长也沟通过了,说是去医院看,,看情况如何,,费用如何,,回来签份协议。但之前我去看过医生,说基本没办法,就等长大后做整容手术,进行脂肪注射,,费用不封顶的。我该如何到医院做鉴定,如何和托儿所签订负责赔偿的协议呢?

民事相关
2011-10-10 14:35: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