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于某与被害人是朋友2011年2月1日被害人到于某家聊天,于某妻子下班到家后于某要留被害人吃饭,让妻子去做,妻子很累就很不高兴地说:“家里什么也没有在这吃什么饭!”于某听了这话后就怀疑妻子与被害人有婚外情问妻子妻子说没有。于某出于怀疑从单位盗窃剧毒丙酮氰醇勾兑到蓝带啤酒里,被害人请于某到家喝酒,于某带着毒酒到被害人家后 将被害人毒死有放开液化气制造家现场。请问律师在这情况下法官定被害人有过错合法吗?不需要拿出证据吗?法律要的是证据。请您帮帮我吧!一个无助的母亲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