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日上午我弟弟驾驶一辆商务车行至长丰县岗集镇瑞丰路与JAC大道左拐弯处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致摩托车上两人死亡,事故认定我弟全责。商务车不是我弟所有,车主朋友结婚雇我弟帮忙开车。现交警大队扣除车辆保险后给出40万的赔偿额让我与车主商量,但车主态度不明确。40万对于农村家庭无疑是天文数字。现案件要往上移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年迈的爷爷奶奶还盼着孙子早点回家团聚。希望您能帮帮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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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弟弟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如果能够及时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得到其谅解,刑事量刑可能会酌情考虑从轻的情节,。本案涉及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两个方面。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或面谈。------合肥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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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涉嫌交通肇事罪,如不能和受害人达成谅解协议很难取保候审。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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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的话,受害人家属就不会原谅,如果受害人家属不能原谅的话,一般情况下,判缓刑的可能性就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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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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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