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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日上午我弟弟驾驶一辆商务车行至长丰县岗集镇瑞丰路与JAC大道左拐弯处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致摩托车上两人死亡,事故认定我弟全责。商务车不是我弟所有,车主朋友结婚雇我弟帮忙开车。现交警大队扣除车辆保险后给出40万的赔偿额让我与车主商量,但车主态度不明确。40万对于农村家庭无疑是天文数字。现案件要往上移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年迈的爷爷奶奶还盼着孙子早点回家团聚。希望您能帮帮我...万分感谢。

交通事故
2011-10-13 1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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