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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收银员,因为少收了8元钱,就把这钱算在另一桌上了,这算违法吗?我并没有拿那8元,只是把单子加在了别的桌上。老板因为这个把我开除了,我1月多工资拿的到吗?店里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并且加班也不算加班工资,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放假也没有3倍工资?我可以索取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1-10-12 06:54: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