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中旬与老板梁签订合同,将它280方仓库租给我,讲好17元一方。当时由于房子装的满满的货,无法测量,加之我们也觉得这里不错,按他说的,到时房子空出来在测量实际面积,我们答应了,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要他交房给我,它却说,别人没有搬,给他几天时间,我们说好吧,大家好说好商量,就这样期限一次一次往后推,最后推到10月11日,我们致电给他,他说空出来了,你们来吧,去了我们测量了房子面积,不到200方,与之前说的280方,整整差80方,我们与他沟通,他说,那就少两百元一个月吧,你们看,我们说不行,按约定面积算,只有3000多元,他又提出,面积要按厂房建筑面积再加30CM的出檐尺寸,就按他这个算的,也只有230个平米。
后来又说,算了,按18元一方吧, 不管怎样,250个方,4500元,你们看。我们说这样吧,我们回去商量一下。
回头晚上打电话给她,说4000元算了,他说,4500元,你要租就组,不租我一分钱也不退,你自己看着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