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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市政府决定在我们村建开发区,村委会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和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把我们村民的种植口粮地卖给开发商,一亩地四万,可是以后我们就没有口粮地了,我们以后怎么来谋生?这样做是违法的吗??我也不愿意卖掉土地,地里种植的农作物,除了自己吃,还有一部分收入,没有土地我们真的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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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2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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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