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钱包在公交车上被偷,内含我的身份证件和3张银行卡,还有现金,其中一张银行卡被盗取走20000元,但是犯罪人却被公安部门以证据不足释放。犯罪人在银行ATM机取款的交易单和当时取钱的照片,我这里都有,而且公安部门也有当时犯罪人取钱的视频,案发一周后警方抓到人,我赶去后警员告知我别想着钱会回来了,而且犯罪人不承认犯罪行为,第二天的时候我又去警察局,刑警队队长和政委说了一些让我生气的话,他们说他们这两天为了这事很费心,而且花了不少钱,还说偷我钱的人其实很可怜,说我没有抓到他偷我钱的现行。在我一再追问事情结果后告知我犯罪人已被释放。只能等他再偷别人钱的时候抓现行。对于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惊讶,难道犯罪人取钱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 事实吗,20000元对于我一个教师每月几百的工资来说已经是个很大的数字了,但现在财产已经损失,犯罪人却没有伏法,这个事情我想追究责任,最好的途径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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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投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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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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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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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