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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事调动,我于2011年2月份最后一次在温州缴交社保费后,2011年3月份在新就职的厦门缴交社保,并办理从温州转移社保至厦门,现在(2011年9月17日)我在厦门剖宫产下一女,想要报支生育险,结果厦门社保局说我在厦门未缴满13个月社保无法报支;温州社保局说我已经转移社保无法报支。请问我一直都在交社保,一直都有缴交生育险,现在就真的无法报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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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22:42: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