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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起诉离婚,我们婚后按揭买的单位央产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产证(此房单位规定不可上市转让),但丈夫一心想以市场价300万取得此房一半的房款150万,因此无法达成协议。我想将此房以原来购买价格退还给单位,然后分割退回的房款。不知这种行做法是否可行?如此房不做处理,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也不会对此房归属进行分割。我还想知道,我在判决离婚前、判决后退回房子哪种行为更有益?

民事相关
2011-10-11 19:55:3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不要回购,如果回购你的损失将会很大,你可以争取房子给对方一定的补偿,单位配合你对你争取房产很有帮助,希望我的解答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你们可以协商分割
  • 您好!不建议您申请回购,因为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数额应该不高。如果您们实在无法协商,可以起诉处理,虽然没有取得房产证,法院也会对此进行判决,目前的倾向是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扣除营业税和综合地价款后再进行分割,这样,如果您可以获得房产,绝对不会支付给对方150万那么多。
  • 协商不成,只能法院起诉离婚,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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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