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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8月20日开始装修,铺地毯,进家具,要求员工25日搬入办公,我是一个怀孕3个月的员工,在本公司工作6年,公司给予我的安排是让我主动办理离岗手续,直到生完孩子后回来待岗,离岗期间由集团工会发放南昌最低保障工资700(我公司集团设在江西南昌),给予交社保,期间无任何福利。如继续工作,公司未经我个人同意将我调往我不愿意去的部门,级别降低,但薪酬暂时未做调整。新装修的办公区域家具味道刺鼻,公司公示的办公环境监测报告也是在未装修之前监测的,目前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应该收集些什么有关证据?

民事相关
2011-10-14 1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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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