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班单位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3000元,结果3个月过后单位和我说试用期再延长3个月,过后工资只给我200元,我能否要求单位补交我的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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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应该就你所说的工资数额方面的事实搜集相关证据;第二,搜集好证据后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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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咨询单位延长的原因,如是无故延长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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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交保险,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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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证明单位与你之间的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拖欠的工资。第二、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你单位承担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第三,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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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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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