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生有一子,现年4岁,由于她身份证办小,怀小孩时没拿到结婚证,后来一直没去拿,今年8月她与他人通奸被我查实,后来以无脸面在我家呆而离开,现又另与人同居,儿子已经上幼儿园,我可以向她申请儿子抚养费和教育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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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可要求女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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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必须以儿子的名义起诉,你只是他的监护人。
不管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有被抚养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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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以供参考: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你孩子的生母,应当负担小孩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孩子母亲每月应付给孩子的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2、你可以和孩子的母亲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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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结婚她都有义务抚养小孩,你可以起诉追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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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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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