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08年年底辞职的,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也没要我档案,也没给我一份劳动合同,现在单位需要这份合同给我计算工龄,原单位刚开始说两年内不娶走就不再保存了,后来又说丢了,当时走的时候也没人告诉我两年的期限,现在着急要,怎么办?还有,我中间保险断了两年,要是没有这份合同证明工龄,中间的保险我自己补齐了,现在的单位接着给交,那我退休后是按工龄算退休金还是按照交养老保险的年限,这两者不是不相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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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保留两年。
追问:我想问下如果我是用人单位,我不保留劳动合同,违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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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般保留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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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