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在北京,一位三岁的小女孩,因在停车场路过被撞伤,造成面瘫、右侧额文浅,右眼闭合不全,鼻唇沟变浅、口角左歪、右侧面积萎缩。导致右脸面瘫后遗症, 我们自2005年在北京居住至今、是个体户、农村户口 司机全责。请问:这能够赔付多少伤残赔偿金?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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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赔偿伤残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精神抚慰金按照过错程度,支付能力等综合认定,额度在5000-10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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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查当地标准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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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伤残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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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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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做伤残等级鉴定确定伤残级别后,可按照伤残等级要求责任人赔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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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