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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日晚,我老公在我们家二楼麻将馆打牌时与人发生口角,先将麻将抛向对方,(平时我老公是一个非常老实本分的,打牌也就是打一元钱一炮的)对方避开了,对方随即将瓷杯砸向我老公后脑,致大量出血,后经人帮助到医务室缝了三针,我现在已用去医疗费用两千多元,对方开始打人后跑了,我找了他家人,他家人开始称不会负责任何责任的,但在我打了了110以后,又垫负了500元,对方家长称对方曾在监狱多次出进(对方已年满40岁,是吸毒人员,现无正式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生活经费全由他父亲提供),已被他儿子搞怕了,在这几天中,打人者曾来找过我们,同意出医疗费,但现在他又外出打工了,找他们家人,他们家人称希望我们继续报110,要派出所出面解决此事,我们不希望将事情闹大,并且也知道派出所不会太在意这样的案子,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单位代扣他家人的工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另外麻将馆是否有附带责任?

民事相关
2011-10-10 20:55: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