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月低在4S店订购了一辆车,并交了5000元的定金,签了一份购车协议。商家口头表示3-5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交车。协议书上没写交车时间,现在还没到5个月,但我觉得等车时间过长,另一方面得知道该车,变速箱大面积出现故障很不稳定,电台多次爆光,由此不敢提此车,于是决定放弃订购。但是商家予以拒绝,理由是:当时我已签署了购车协议,如果在约定时间内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车,定金将不予退还。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购车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协议书上没写交车时间和违约责任,这样算不算不平等合约,是否可以撒消些协议,退回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