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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仲裁下来,我应该赔偿得多少?

劳动纠纷
2011-10-12 00:33: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应当得到以下赔偿: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每个工龄为一个月本人工资,最长12个月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个月德宏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德宏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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