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深圳户口,女方香港户口,三年前深圳民政局登记结婚,女方现诞下一女2个月,在怀孕期间丈夫先是有外遇很少回家(无证据)后挪用公款9万余元,女方家里拿出2万元帮其还款,但怀孕及生产到现在孩子2个月男方没有给过女方抚养费及其他费用,现在男方还是甚少回家,更是不接听女方电话及信息,女方想离婚可找不到男方,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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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及多分财产,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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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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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向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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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离婚,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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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直接向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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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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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可以在深圳起诉男方。
2,找不到他不要紧,若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判决离婚。
3,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4。曾处理多起离婚案,具体可以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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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