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本人有个问题希望能给予解答(本人有打官司的想法,但是想先简单听听是否对我有利)
本人在某国外独资企业,因为领导强行让我做自己没有经过培训的工作,
本人曾拒绝多次,但是迫于领导压力只能照办,后来出了工伤事故。
事后,我康复后,提出上班,单位一直以看你身体状态不好等理由,
拒绝让我上班,后经谈判,告诉我给我补偿让我辞职。
(合同剩下2年到期)
想咨询一下,本人有权利不同意补偿协议吗,因为本人,感觉公司有卸磨杀驴的感觉,我很不平衡,希望那个心地善良的好人,给我指个明道。
如果我妥协离开公司,那我以后在找工作谈何容易,正常人找工作都费事,
何况一个有工伤的人呢,谢谢!急求看到的好心人帮忙解答。
本人的意识就是和他坚决斗争到底,解决不走!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为公司服务,出事了,报工伤得罪人了,然后就卸磨杀驴,气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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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不同意补偿协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需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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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鉴定等级为十级,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解除与你间的劳动合同;依《工伤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你可以享受数额为你本人七个月的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二款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或你本人提出解除劳七个月动合同后,你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你所在的省政府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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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