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是房产转让合同 房东(甲) 我(乙) 还有转给别人的一方(丙) 合同是 丙方预付一部分钱 还有五千元两个月后 正式开业以后付款2011.8.4-2011.10.11给 甲 押款 2000 也是2011.10.11给 (押款的原因是怕我外面有余款未付清比如说水电 外债什么的)现在两月已经过了水电也全部结清 我也没外债~ 可是丙方现在又要转让 我去催款 丙方说暂时没有 甲方压着我钱不给 说不允许人家转让 叫我催着人家开 人家没生意怎么开吗(可是合同上也没写啊) 这样的款我还能要的到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