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被追尾,肇事方负全责,而肇事方只购买了交强险,通过保险公司定损后,定损员说他们保险公司只赔付2000元,超出部分找肇事方追讨,4S店给出的维修报价是5600多元,肇事方押了3000元在4S店作为维修的押金。肇事方说只能按定损单上的金额给付,但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说明,肇事方只购买了交强险,要出具定损单要求肇事方写委托书,而肇事方又不愿意,说定损是2000元,他只出2000元的金额,说押了3000元在4S店修不修理是我们的事情,现在不愿意出剩余的钱,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