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 我和几个朋友在宁海一家饭店上班,事先没欠过合同的,老板欠了我们一个月工资 总工资有欠我们3万多,现在饭店关门了,老板跑路了 ,找不到人了。去劳动局 ,司法局都没用,我都去问过了,说我们没证据证明我们在那干活像我们这些打工的不懂这些途径的,想咨询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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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常同情你们的遭遇,仔细查看是否有以下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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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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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明确你们的权利。然后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要回你们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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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