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本人(男)于06年结婚,有三个小孩,未办理结婚证,由于感情不和,于11年11月大吵一架后离家而出,现在女方要求离婚并赔偿她所谓的青春损失费(10--20W)元。由于本人经济困难无法给予一直在外躲避,现在女方经常带人到我的父母家去闹事。我父母报110,可当地公安局有女方的亲戚,110做事不给力,一直称之为家庭矛盾。闹事的情况已上升为,(我父母家里没人时公开强行撬锁,砸门,取走她认为自己的物品。)我想回去和她协商,可父母不同意,怕女方对我下阴手。请求有效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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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无婚可离。也无需赔偿对方所谓青春损失费。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撬锁,砸门,可以报案处理,为入室盗窃,派出所不受理的,向公安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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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认定你们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你们未办理结婚证,不视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只能按同居处理。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分割同居期间应属本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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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如警方不依法处理,可向公安局领导或局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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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可起诉解决,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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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之间由于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你们之间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你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请求孩子的抚养权,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有,起诉时一般是均分的。至于女方家里无理的行为,派出所不受理,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女方家人强行撬锁、砸门已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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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夫妻关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可自行分开,不需要支付赔偿,双方如果无法就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达成协商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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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三个孩子了,唉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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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