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在A点签合同工作2年半了,但合同上 有一手写约定“乙方同意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地点(A和B),公司最近就要搬了
1.如果是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怎么赔偿的呢?是按合同法47条赔偿还是按87条赔偿?
2.如果公司不炒哦,而是把我掉B工作,咱不愿意去,会当我离职处理不给我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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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在深圳市内搬迁的话,你是无法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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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在深圳之内搬迁,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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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如还在深圳市你不去是没有补偿的,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点与劳动合同的约定不符合,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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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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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