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元月,在昌东偶遇我们怀疑偷走我们的手机\钱包和衣服的同事,我们对他进行询问,他哥哥以为我们打他,上来不问青红枣白就拿出一把长约50厘米的尖刀刺向我们,我腹部中两刀,造成肠胃穿孔,被司法机构认定为重伤甲级,伤后本人住院一个月,治疗花费三万多元.而犯罪嫌疑人直到今年八月被捕归案,九月十九日本人收到检察院发来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本人想对犯罪嫌疑人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我想咨询我将如何做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款,是否要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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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写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交到经办人,建议聘请律师代为办理,对于相关费用的赔偿,律师为代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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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检察院或直接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你的赔偿要求赔偿.如果你对如何操作不熟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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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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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无法计算赔偿费用,尽快做个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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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