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遇到这样的情况,2011年4月18日入职,面试的时候单位没有说公司有规定2年内不许生育的事情,8月份我检查发现自己怀孕,就通知部门经理,经理1周后劝我自动离职,我没有同意,后来又2次劝我离职未果,9月份人事部通知我一周内提供准生证和怀孕证明,我觉得这是个人隐私,没有提供,后来单位就以我不符合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合同,但是扣留了我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没有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还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证明,我现在要去仲裁,但是仲裁让我出具证据,我无法出具,现在该怎么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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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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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怀孕了,所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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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