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个外国老板开的,公司规定每个月26号准时发上
个月的工资,我来这个公司6个多月,从来到现在只有一次
在26号拿过工资的,其他每次都拖……而且还不给说法,
最厉害的一次是老板说要拖我们10天再发工资,员工不愿
意,因而罢工,从那次罢工以后,每逢发工资的时候,公
司不准时发,员工就开始罢工,8月份那次罢工也是如此,
但另人想不到的是,老板在9月份发八月份工资的时候,把
员工的全勤奖全扣了,理由是8月份罢工,没有足月上班,
员工不服,找领导但没人解决,也没人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于是员工又开始了罢工,一直罢了1个礼拜都无人问津,
国庆放假,公司的领导到30号才通知我们说放1个礼拜,我
们放假回来之后,老板已经把公司的东西全都运道外面厂
去做了(员工是计件的,如果一天不做活,他们一天就没
有钱拿,老板这样做,摆明了让员工走人)同时老板在门
卫那边贴了告示,说他已委托了上海的某个律师,来处理
这边的事儿,还说,如果我们主动辞职,他将付给我们截
止10月7号的工资,还有我们工作的时间是8-11点 12-5点
6-22点 晚上加班的加班费是2.5元/小时,我们的厂房是租
的,10份到期,老板在八月份的时候就和房东解约了,同
时新的入住商在9月份的时候把他们公司的某些东西都搬了
过来,这说明老板老早就打算不想再经营这个公司,他一
直什么都不对我们说,把我们蒙在鼓里,现今直接贴了个
公告让我自动请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