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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移动手机一台,于本月1曰向移动公司交纳免接听月租十元,本机余额剩1.4元左右并使用至十月五日,至七日早手机不能接听,语音提示是过期使用,八日早8.30分我至电移动咨询,答复是欠费3元是另一种套歺服务,现在问题是我经己向移动购买的免费接听服务己被移动接受并成交,而另一种

损害赔偿
2012-04-04 14:18: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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