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把草垛垛在我家田地,我家因为修整田地,请人代捎口信,请被告移走草垛,在规定的时限没有移除,我家于是用挖掘机开始挖地,被告闻听此事,对我妈(61岁)先是语言侮辱,然后拳打脚踢我妈,致使我妈昏倒在地不能动弹。住院(镇医院)检查,一根肋骨骨折,然后我家报案。住院一周之后,到县医院重新检查,检查结果说是没有出现骨折。据说对方也已经报案,主诉内容为掘被告家草垛。请问律师,这个情况我们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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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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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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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