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几天开车不小心撞了个人,后来知道是孕妇,交通队事故科也来人了,又拍照又测酒精,我没喝酒,伤者当时送医院,大夫说没大事,让回去观察,我当时垫付了3500元钱,车当时也扣了,判了我全责,现在都20多天,对方还说观察再说,当是我垫付钱时,对方没给我打条,我该怎么办?说是孩子5个月了,当时孕妇头撞了个包,手臂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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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既然您是全责,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您应当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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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平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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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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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后,应当还车;对方的损失,由对方与你协商或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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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既然认定您是全责,就需要赔偿对方损失。您目前应当积极和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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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给出具书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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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