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用自己的林权证为别人担保,借了五万九千元,但是现在钱还不上,我也没钱可还,如果对方起诉,会是什么结果?谢谢
-
你若是连带关系的话,对方也可以直接起诉你。
-
为别人担保就是以个人信誉或者资金提供保证,当被担保人无法履行合同时,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