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分居一年多了,总要是感情不好原因,他也多次打我,而我出来打工了,几年的生活里,他只是给我点生活费,让我给孩子用,钱也不交给我管,也就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他打我我跑出来,身上就带了,一百块钱,我就没有钱,我给他的时候他是没有钱,可是现在手里还算有点钱吧,在外面找情人,我想离婚可是我没有钱,他说孩子一个也不给我钱更不会分给我的,我不是为了钱,只是这些年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呢,儿子也有了,女儿也有了,到头来一句不信任就结束了,像这样的情况需要签分居协议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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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分居协议更好,不签,只要能证明分居满两年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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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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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