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人做事,他站在路边,被一19岁的男孩子严重撞伤头部,现在男孩已被扣押,可他家人说没钱,怎么办。
-
你好,如雇佣关系成立,你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聘请律师帮你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赔偿责任。电话咨询我,本人为人身损害赔偿专业律师,我会为你解决问题。
-
属于雇佣关系的 受雇者可以要求雇佣者赔偿 也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
应当承担雇佣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1]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