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一朋友,在一家劳务公司A工作,并被分配到一家大公司B下负责仓库管理工作,过去的人员直接接受B管理的领导、具体工作安排、考勤和管理等,原公司A差不多仅负责工资发放、住宿安排。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B公司支付给A公司是按每人近5000元/月的标准发的(比方,但比例一样),而实际A公司仅发给他们2100~2300元/左右,发放的工资占50%还不到,心里非常困惑。A属于啥都每管、没动,甚至招聘都差不多是B进行的,居然坐收这么高的管理费。所以,还咨询专业的法律和机构,希望能帮忙解答疑惑;如果,权益受到侵犯,希望能够提供维权帮助和建议。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