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我有个小型的机械设备生产公司,注册资金是10万,注册时间是2011年7月份,截止到目前,没有盈利,固定资产也基本没有。有家企业的7个人想入股我们公司,股份分配是:按总股本100万算,技术股30%,归我,资金股70%,1万一股,他们七个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份,分别是4个13%,1个10%,2个4%。这样资金加起来是70万。
有如下几个问题,请帮忙解答:
1、我们8个人签订了一份股东协议,每人一份,协议内容中的人名、身份证、股份比例都有了明确的标注,并且手写标注,此股东协议是否需要到工商局替换当初的公司章程?此股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2、按照上述股份分配情况,我们变更手续时,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到多少合适?
3、股东协议中有一条:各股东参与公司业务拓展,并形成订单的,根据公司业务部门提成规定享受业务提成。请问此条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此企业想通过收购我公司70%股份的形式变更工商税务及股份分配等手续,是否可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5、如果将来企业要扩大规模,需要股东们再融资建厂的,我是否根据所占比例出相应比例的资金?这个有没有年限的界定?融资如果是在5年之内,且盈利状况不好的时候出现,我也拿不出相应比例的资金,我的股份会不会被其他资金充足的人稀释?
6、如果5年内我想转让股份或者退股,我所占的股份是否按照公司当时的市值,得到相应的资金?我如果转让股份或者退股,按什么样的方式给我清算?
期盼早些时间给予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