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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男方与女方离婚,有一块男方名下土地,已建房子,但只有国有土地证。法院判土地及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给女方15万元。离婚后男方无钱还,女方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能拍卖这个房子吗。假如拍卖的房价50万元,男方应给女方15万还是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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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16: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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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