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我朋友骑我摩托车在回来车道上行驶,与一辆占道机动车追尾。由于当时前面车辆及时刹车停车。但当时由于前车紧急刹车刹到十几米远处我在后面准备绕道过程中因前面车辆超我绕道这个方向打方向盘走的同时后有车通过车辆距离过紧,但当时前面的车第一及时停车没有警示标志 第二打方向盘超外行驶时没打转向灯及时刹车他前面有情况没有鸣喇叭任何警示致死我追尾造成追尾事故。事后当车开车走出将近20米处由于路边行人拦车他才停的车。当时我朋友造成严重伤害。请问此责任有谁负责,我是车的主人他骑的我的车,当时我在后面坐的,他造成颈椎骨折严重伤害,请问与我有没责任,责任谁重谁轻,摩托车属于有牌照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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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你还是耐心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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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交通认定处理,你作为车主和乘客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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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责任,但车主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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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