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因工作关系就近租了一间公寓,貌似提供酒店性质般的服务,由日租月租等供客人选择.
因一宗入户偷窃事件造成财产损失与"酒店"方和物管发生责任归属的矛盾和纠纷,“酒店”与物管方均不愿承担责任,有以下法律文问题向您咨询:
1。“酒店”方以XX房屋信息咨询部的名义来经营一幢拥有几十间客房,貌似酒店般的服务经营体系,属于正规合法经营吗??
2。“酒店”方在收款时没有开发票,只开收据并以盖有“XX房屋信息咨询部”的鲜章来作为该“酒店”的收据,请问,“酒店”方如此做合法吗?有逃税嫌疑吗?是否属于非法经营?
3。据“酒店”言他们是一家中介公司,从事的却是暴利的酒店性公寓服务,有总台,清洁人员,技术维修工,属于酒店性质的经营吗??这样的出租体系可以定义为酒店吗?
4。公司注册服务性质为咨询中介,却是提供酒店入住整体服务,是否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
5。这样的财产损失,“酒店”,物管,租客各自的责任归属是怎么样的?各自该负怎样的责任?有什么样的法律措施可以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