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某开发商签订一份装修合同,合同签订2011年7月28日进场施工,但签订进场施工时间时,有个小挂号,注明进场时间以通知为准,我提出过质疑,甲方说时间会提前,因为是朋友介绍,不好坚持,到现在,甲方以种种理由不让我进场施工。再三追逼下,甲方说资金困难,无法进场,要我耐心等待。我们已经交纳合同保证金26万。我提出解除合同,甲方说,有资金票据的可以退,没有票据的不退。为了合同,我们请甲方吃饭,以及各种打点,花费4万多元。我认为甲方是合同欺诈行为。既然是资金困难,为什么要和我们签订合同,还要我们交付合同保证金。请问我们如何维权。跪谢赐教。跪谢跪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