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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在以前帮别人打架的时候把人砍伤,伤在脸上,使人破相了,今天又是因为一点小事被抓了,警察问了以前的问题。把以前的事情备案了,刚刚被送到看守所。请问他最低判多少年?最高可能判多少年?才被关进去,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吧人放出来出来吗?谢谢律师!

民事相关
2011-10-04 16:24:2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一、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取保候审,判决结果需要看具体案情。
  •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 具体刑期需要根据涉嫌的犯罪及量刑情节确定,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 轻伤的,三年以下;重伤的,三至十年,一般在5-6年。与赔偿相关,如果和解也可判缓刑。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 8厘米。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十六条 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 要看伤人伤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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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