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男女双方与2010年订的婚,,在相处一年后,一直相处还好,没有发生过男女关系,直到2011年5月份后,女方外出打工突然性格大变,对男方不理不睬,,后来没了联系,到了8月份,女方叫男方去找别人,说没有感情,她是受家人强迫,,然后男方要求返还礼金时,,女方又受家人强迫答应结婚,,还威胁男方婚后不会有感情,出了什么事她不管,,问男方敢不敢要,不敢提出来,,男方勉强先试着再培养感情,,然后男方约女方出去玩,女方就是找理由不出,,然后男方家人再找女方要礼金,,女方又答应从头开始,,现男方已对女方失去信心,,于对方协商要回礼金,女方家人不肯,,,像这种情况向法庭提出诉讼,,会不会要回礼金??如果要证据的话,男方没有,可以要得回吗??请帮忙分析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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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更多的不是法律问题,而是自觉地收集证据,进行协商或者起诉的程序问题,建议您约谈律师,分析具体的情形,查找案件的最佳切入点,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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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况属第一种,去法院起诉就能获得支持,至于证据,你可以找能证明你给付彩礼的人,也可以再去女方家要求返还彩礼,偷偷录下对方承认接受彩礼的录音.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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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况属第一种,去法院起诉就能获得支持,至于证据,你可以找能证明你给付彩礼的人,也可以再去女方家要求返还彩礼,偷偷录下对方承认接受彩礼的录音.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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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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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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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