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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幼儿园吃早餐以后玩蹦蹦床摔伤小腿,因学校没有及时就医治疗,在小孩下午放学回家家人才得知小孩受伤,后家长带去拍片,小孩小腿骨折并错位。经治疗三个月,还需保养半年才会恢复,住院费用都是学校后来补救,请问后期学校该怎么补偿?

损害赔偿
2011-10-03 08:47: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司法鉴定,提起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可以要求幼儿园赔偿的
  • 这是学校全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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