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房客在2011年8月10日要交房费,那时还好说推迟几天,说20日给我(以前也是推迟一段时间但还会给你)。我也就答应了。但在22日才给我打到卡里,我们是三个月一次,但是他只给我打了2400元还有2000元说是25日给我打进去。等到25日我打电话给他又说他亲戚要结婚了再给他晚些时间给,说是9月25日给我。这种情况以前也有但还是答应了。到了23日我通知他25日正好是星期天希望提前给我,他说的非常好,“不会的一定给”。不过到了26日还没打到我的卡里,我又打电话摧了,那时他就开始不接电话了。要么直接把我电话挂掉,要么就这样响着。我心里也有点害怕了,发短信、打电话他还是不回不接。到住的地方,也没人。终于在10月1日早上去时家里有人了,但不是他本人,而是他又把房子拼租给了别人住的人。他们说他也找不到他人。他们也还没到交房租时要他们先交房租,说是要交给我的房租。他们的东西都还在。我想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能换锁吗?还是先报警?但他的东西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2-03-31 22:49: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